维权原创文案:难道网络是法外之地?

德阳维权原创文案:难道网络是法外之地?

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,还原下事实经过:

一、按照合同规定,低层业主联合种植竹子的地方,建设规划就是大门,高层业主从种竹子的地方出门,本身就是正当合法权益,是受到合同和法律保护的;

二、在高层业主、低层业主对此事持不同意见后,都分别向相关主管单位咨询并寻求解决方案,其间辖区内派出所也有参与和见证,终被单位认定为违规建筑(官方可查),令其限期拆除;

三、在真相明确事实清楚的情况下,某位低层业主指使嫌疑车辆拉着一车垃圾将路口堵塞,一再罔顾高层业主的基本合法权益,明知故犯,刻意刁难;

四、以上三条,皆有合同、视频、照片、文件、录音等资料为证,可供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经过合法的程序查验;

五、这里有几个问题:

1)部分低层业主在不该种竹子的地方强行种竹子,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,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吗?好比盗墓贼花重金买了盗墓工具,结果被没收,该赔吗?

2)新闻的性是真实性,相关媒体刊载这种没有根据、罔顾基本事实的新闻和消息,是否应承担相应后果?新闻媒体的良知何在?责任心何在?

3)新闻中有律师从损害财物的角度进行了分析,但有考虑过财物的合法性吗?还是说只要有利可图,就可违背律师基本的职业操守并为虎作伥,指鹿为马?

4)有人愿意站出来为此事发声,深感欣慰,但也请自问:难道网络是法外之地?或是某些人颠倒黑白的地方?